黨政綜合辦公室:
負責黨委、政府日常運轉和綜合協調工作;承擔人大常委辦公室工作;負責政協、武裝等工作;負責黨委、政府決策的督促檢查工作;負責檔案、保密、人事、機構編制和財政等工作。負責黨委、政府收發文、單位后勤保障等工作。
基層黨的建設辦公室:
負責基層黨組織建設和群團工作;負責宣傳、意識形態、文化體育旅游工作;負責紀檢監察、黨風廉政建設 工作;負責統一戰線、民族宗教等工作。
鄉村振興辦公室:
負責鄉村振興戰略有關政策措施的貫徹落實;負責扶貧開發工作;負責產業規劃發展工作;負責美麗鄉村建設工作;負責生態環境等工作。
社會事務辦公室:
負責民政、衛生、教育、科技、殘聯、統計、勞動就業、社會保障、計劃生育社會團體等社會事務性工作;負責指導村民委員會和社區工作。
平安建設辦公室:
負責應急管理、信訪維穩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推進法治政府建設工作;負責網格化工作。
城市管理辦公室:
轄區內鄉容鄉貌、環境衛生、小區物業、公共設施管理等由綜合行政執法局負責;鄉鄉組織實施的建設工程的預算審校、招投標、城鄉建設規劃、公共服務設施規劃和轄區內工程項目竣工驗收、小區規劃驗收等由鄉村振興辦公室負責;防汛抗旱、動物防疫、林木管理等業務性工作由綜合保障和技術推廣中心負責。
黨群服務中心:
負責黨員群眾服務項目的整體設置、安排和調度,為黨員和群眾提供綜合性服務支撐平臺;負責聯系、服務轄區黨員;負責黨群服務各類活動場所的功能規劃、管理和維護;負責綜合審批便民服務工作;承擔退役軍人就業創業扶持、優撫幫扶、走訪慰問、信訪接待、權益保障等事務性工作。負責擁軍優屬等工作;統籌協調和組織實施鄉鄉新時代文明實踐和志愿服務工作;完成鄉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行政執法局:
宣傳貫徹上級有關綜合行政執法方面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擬訂綜合行政執法工作計劃并組織實施。受鄉人民政府委托,以鄉政府名義開展行政處罰等工作;集中行使自治區人民政府賦予鄉鄉的行政處罰權。完成鄉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綜合保障和技術推廣中心:
1、宣傳貫徹上級有關法律法規;負責農、林、牧、水、農機等領域技術引進、示范、試驗、培訓和推廣工作;
2、負責科技成果轉化工作。
3、負責為農牧民提供產業信息服務工作;組織產前、產中、產后經營服務;負責指導村級各類經濟合作組織建設,幫助建立健全各項規章制度和制定經營計劃;調查統計農村收益分配及農產品成本變化情況,開展經濟效益評價。
4、負責合同管理,指導合同的簽訂、履行,負責合同的鑒證和糾紛的調解及檔案的管理。
5、負責家畜產品質量檢測相關工作;負責做好農、林、草、畜牧等方面的病蟲害防治工作;負責農村新能源利用工作;
6、負責預防、控制和撲滅動物疫??;負責動物及動物產品檢疫和其他有關動物防疫等工作。
7、協助鄉政府做好轄區內的河長制工作;負責農牧林水利工程和農村飲水安全工程管理運行維護及技術指導等工作;負責水土保持工作。
8、協助鄉政府開展森林防火、林業有害生物防治、陸生野生動物疫源疫病防控、森林保險和林業重點建設工程等工作;負責生態公益林保護、集體林權等林政林權服務工作;負責推進林草產業發展、開展鄉村綠化工作。
9、協助有關部門處理森林、林木、林地、草地、耕地所有權或者使用權爭議等工作;協助林業部門或者鄉人民政府開展資源調查、檔案管理、造林檢查驗收、林業統計等工作。
10、完成鄉黨委、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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