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件標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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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年已經協議執行的行政處罰并簽字的履行協議書現在不承認 | |||
來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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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
來信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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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8-27 13:40 | |
信件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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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收到了霍爾奇鎮政府的催告書,市關于16年的一份行政處罰決定書,當時與草原管理站工作人員達成的行政處罰履行協議書并且已經執行,現在阿榮旗林業和農業局不承認其法律效力,讓重新履行當年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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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部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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霍爾奇 |
辦理時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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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9-07 10:43 | |
回復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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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8月霍爾奇鎮立新村六組村民王樹合,在立新村六組西溝里非法開墾草原2.46畝,被阿榮旗農牧業局草原監理站進行了行政處罰,罰款一萬元并責令其恢復植被。當事人王樹合當時只繳納罰款兩千元,還剩八千元罰款至今未繳納。按照阿榮旗破壞林地違規違法行為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阿專項整治組發[2021]22號)文件要求,各鄉鎮人民政府要加大力度,對違法開墾草原且未繳清罰款的當事人進行加處罰款,全力以赴,迅速補充案件材料,對未繳納的罰款進行催繳。我鎮執法局按照文件要求于2021年8月27日對當事人王樹合下達了催告書,同時將其反映問題上報阿榮旗破壞林地違規違法行為專項整治工作領導小組。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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